教育整顿进行时金秀警方铲除最美之花

                            

切记

有一种“花”是不能碰的!

那就是罂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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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作为毒品原植物

非法种植它

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可是

还是有人抱着侥幸心理去种植

3月30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忠良派出所所长莫建军根据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有关情况,带领两名辅警驾车去到8公里外的车田村高田屯走访一户瑶族同胞。

莫建军所长将警车停放在村东头,与辅警徒步走去瑶胞家。路过一农户后院,几朵鲜艳的红花映入民警眼中,曾两次在禁毒大队搞专案熟知毒品类型的莫建军看到一米多高植物上开出的鲜艳红花不禁心里一怔:这不是罂粟花吗?他环视四周没发现村民,迅速掏出手机通过识物软件对鲜艳红花进行识别,确认该农户后院种植的一米多高植物系罂粟!民警数了数,该后院一共种植61株罂粟毒品原植物。

这是谁家的后院?谁这么大胆种植毒品原植物?!莫建军所长不动声色示意两辅警离开种植毒品原植物现场,经走访多名村民得知,种植“鲜艳红花”的农户系62岁的黄某华。

“黄某华到毗邻的蒙山县新圩镇做工去了,他老婆子(即老婆)在沙糖桔果园里施肥呢,”村民指着村东头一沙糖桔果园的的村妇告诉民警。

莫所长与辅警径直走到村东头沙糖桔果园询问该村妇姓名和家庭成员。“我丈夫叫黄某华,我名叫赵某,现年61岁……”村妇回答。

民警一面与村妇赵某“聊家常”,一面引着她来到她家后院。“你们夫妇俩是谁种植的这些红花呀?”莫建军所长问。

“是我种植的,我在果园里养有几十只鸡,听人说,用这种植物泡水可以治疗家禽腹泻,所以我就种植几十株,”村妇赵某以为民警好奇,说:“你们派出所养有家畜吗?送你们几株做预防吧……”

“你知道开着鲜艳红花的植物是什么吗?是罂粟!是我们国家严禁种植的毒品原植物!”莫建军所长严肃告知村妇赵某:你种植罂粟,是非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必须马上铲除……

在派出所里,经民警普及禁毒知识和教育,赵某意识到自己非法种植罂粟已经违反法律有关规定,深感后悔,当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表示以后绝不再种植毒品原植物。

警方提醒

罂粟是制作毒品的原材料,无论是何种动机,种植数量多少,私自种植罂粟都是违法行为,广大市民群众要自觉抵制毒品,自觉禁种铲毒,如发现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行为,可拨打或到当地派出所举报。

原标题:《金秀警方铲除“最美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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